赠送的彩票中了百万奖金 店主声称有权撤销赠品并拒绝返还原来的彩票?
作者:admin
发表于:2024-11-27
彩票店额外赠送了一张彩票,竟然中了千万元大奖。彩票店想要撤销赠品,两方发生争执。眼看兑奖日期日益临近,双方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依法保护?今天内蒙古法院调解的一起案件引发热议。
据报道,原告通过微信从被告经营的彩票店购买了一张彩票,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价款。开出罚单后,被告拍了照片并发送给原告。同时,他还向原告额外赠送了一张彩票。原彩票由被告持有。抽奖结束后,原告发现额外的彩票中了头奖,价值1000万元。被告以该彩票的权利尚未转移且其有权撤销捐赠为由,拒绝将原彩票退还给原告。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后,原告提起诉讼。
根据第:010至30000条第658条规定,在捐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,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。那么,店主是否可以据此主张撤销赠品并获得彩票奖金呢?
北京市来硕律师事务所李晓峰律师表示,本案中,被告提出捐赠主张,原告接受捐赠,双方达成一致。从法律角度看,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。但《民法典》规定,中奖者应自开奖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地点领奖。这里的中奖者是指按照彩票游戏规则,有资格中奖的彩民。换句话说,只有持票人才能领取奖品。那么,此时,原来的彩票还没有交付给原告,权力的交接也没有完成。店主主张取消权也是合理的。
然而,在本案中,虽然原件由被告持有,但彩票的照片却被发送给了原告。原告支付了彩票的价格并表示接受礼物。原告对彩票权益有合理预期。如果此时撤销,无疑将极大损害原告的利益。据此,一审法院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和期望的基础上,对本案进行了调解。最终,被告协助原告完成了奖励兑换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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